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冶集团总承包项目的检查力度,中冶集团于2011年10月24日至27日对由中冶京诚总包的广西百靖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广西百靖高速公路项目中冶京诚既是业主也是总包,分包单位涉及集团10家子公司,1家监理公司。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总承包单位中冶京诚的情况汇报,并冒雨对集团子公司分包的14个标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针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和隧道施工等方面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各分包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国资委的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二、全面提高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履职能力。总承包单位,要建立一支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配备合格的监管人员;切实加强对分包商的监管,严把资质关、合同管理关和现场安全检查关。
三、全面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包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施工分包经理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按责任,要落实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人。要加强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要加强专职安全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作用,关键在执行。
四、隧道施工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二衬施工一定要跟上,施工照明要到位;针对多溶洞问题,要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五、要严格执行临电使用规范,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要“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严禁私搭乱接。
中冶京诚副总裁陈杰、中国一冶集团副总经理艾庆祝、中国十七冶集团副总经理唐灶荣、上海五冶副总经理汪忠旭、天津二十冶副总经理张立东、中国华冶总工程师杨世宁陪同督查组检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