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程序,现将初评获奖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向全社会公告。
凡对公告项目有异议者,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提出。个人异议应署实名,单位异议应有法人单位盖章。异议者应提供客观的证明材料和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中冶科技发展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3518室,邮编100028,电话010-59869028,传真010-59869662)。逾期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没有异议和异议处理完毕的项目,将提交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
2010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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