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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子公司纪委: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纪委七月五日召开的开展工程治理排查“零问题”企业座谈会精神,按照国资委纪委的要求,集团暨股份公司纪委决定,在全集团针对工程治理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治理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排查工作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排查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各子公司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治工发[2009]12号)的要求,根据《中冶集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求真务实,确保排查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力度。要在前一段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子公司要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涉及集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和BT、BOT、垫资总包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3000-5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三个金额标准认真填写统计表(附表一)。二是突出重点,确保效果。各子公司要按照国资委纪委确定的排查重点,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方式,切实落实各项排查工作,包括2008年以来发生的并且已经得到纠正的问题(附表二)。
  三、要进一步做好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情况的汇总梳理。各子公司要对前一段工作进行小结,认真总结开展工程治理排查工作的做法,分析该项工作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应措施,对排查中找出的突出问题要分类梳理,从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查找管理缺陷和漏洞存在的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在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沟通,并于7月31日前将排查工作“回头看”情况传真(010-59869211)至集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
  四、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情况“责任体系”,对排查结果采用签名负责制。对排查工作“回头看”的情况材料、各类表格,均需子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协调)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
  附表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排查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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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洁 来源:中冶集团 发布时间:2010-07-09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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